1、参展单位收到邀请函;
2、填写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
3、组委会对申请者资格审核并初步确定展位,传真《展位确认书》至申请单位;
4、参展企业在申请展位规定时间内汇款,并将汇款底单并传真至组委会备查;
5、款项到帐后组委会开发好票并邮寄该单位;
6、开展会前一个月组委会邮寄或发电子版的展商手册给参展单位,参展单位并按照手册要求填写展商报到单并传真至组委会;
7、参展单位预期带上展商报到单及时报到办理布展手续。
展商须知:
1、所有参展企业的参展品种应具备生产者和经营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商标授权证》以及产品合法审批文件等。参展产品质量经过国家认可检测机构检测符合相关标准;
2、参展单位保证在参展期间遵守大会规定,不展出侵权假冒商品、不转让转租展位、不提前撤展;
3、必要时主办单位有权对部分展位进行适当调整,但应征得参展单位同意;
4、参展单位因故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组织单位,并按参展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缴纳取消日之前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