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HW CHINA2015广州食品饮料展参展条款
1. 参展资格
(a)参展商应是展览范围内产品的生产商(见《参展申请表》),展出的展品既可以是自身工厂内生产出的成品,也可以是进出口商或经销商。
(b)企业展示的产品应符合展览范围和主题,即便产品是他人以其名义代为制造的,只要是针对零售商和营销代理的,展会也可接受其报名。
(c)企业还可以作为拥有产品的服务公司来参展,只要服务活动与“展位申请表”的产品类别相关
(d)主办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某一企业或产品。
2. 支付费用
主办方收到参展商《参展申请表》后,将为参展商发放《收费通知》 .参展商支付所有参展费用后,主办方将确认及向参展商开具展位确认书,并在展会结束后统一开具发票,参展商未支付全部展位费时,主办方不提前开具发票。按时支付全部应付款是进入展览场地、会刊登录以及提供施工证和展商胸卡的前提条件,付款时请注明参展商的公司名称,同时请将汇款凭证的复印件传真至承办方,相关款项请汇至如下账户,汇款手续费自付。
账户名:广州世展米兰展览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广州市德政中路支行 账号:3602871909100047310
3. 参展商手册
在填写《参展申请表》并被主办单位的认可后,参展商将得到《参展商手册》 . 《参展商手册》也将作为参展条款的一部分。
参展商可以预订主办单位提供的各种免费或收费服务(如额外家俱、额外展台清洁服务和额外展台保安服务等) .
4. 展位分配与变更
(a)收到参展商预付款后,主办方将根据展会具体情况开始为参展商分配展位,发送展位确认书。参展商确认展位并根据主办方开具的展位费付款通知按时缴纳全部展位费后即具有正式参展资格。主办方拥有展位分配的最后决定权。
(b)在展位分配生效后,主办方可以基于特定原因改变空间分布,包括重新安排个别展位的面积、位置、尺寸或类型,或改动通道和进出口位置,此类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或公共秩序的考虑、确保展会的完整性和整体布局合理性、对展会设备和空间更有效率的利用、确保展会符合国家机关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指令等。如果该参展商不能接受此展位变动,则有权在收到承办方书面通知后一周内解除合同,并收回已预付的展位费,但不再享有任何更广泛的权利,超过此期限将视为接受展位变动。除变动是由主办方做出外,在展位确认后,参展商如需退还或减小展位,应向主办方提交书面申请。主办方将视参展商提交申请的时间,要求参展商部分或全部承担所退还或减小的展位费用。于展前 3 个月(即 2015年 6 月 22 日)前提交者,将承担变动部分展位费用的 10%;于展前 2 个月(即 2015 年 7 月 22 日)前又不足 3 个月提交者,将承担变动展位费用的 30%;于展前 1 个月内提交者,承担全额展位费用。在参展商退还展位的情况下,主办方有权重新分配相关场地并终止本参展合同。
5. 展位的配置与安排
(a)在布展时,请考虑到展位中可能存在的柱子和其他永久性结构的位置,展位费用是按照分配给展商的面积计算的。
(b)只有在展商完成付款后,展位才会搭建。
(c)展位内的任何建筑结构都须事前得到主办单位和展馆的书面认可。展位的搭建不得超出实际分配给展商的区域。展台上若带有非标准性建筑结构或设计,如带会议室或需要技术核算或技术配备,参展商需在展会开展 6 周前将展位图纸提交给主办单位和展馆来审查。若以上图纸需要通过展馆来审查,主办单位将承担递交这些图纸的责任,并将结果通知展商。在收到审查结果前,参展单位不得开始展台搭建。其他展台配置和安排可由参展商自行决定,但应与本展会总体相符。参展单位须在其展位上明确标明其企业名称。每个标准展位参展商将获得带展位号的展位标志(展位号与展位确认书上的一致) .在整个展期内,展位标志不得遮挡。
6. 口头协议
除非得到主办单位的书面确认,此合同框架之外的任何口头协议、个人承诺和特例都将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