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委托广州金怡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本届展会的货运代理,处理本届展览会的展品运输和相关事宜。该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广州金怡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伟斌 先生 手 机:13602871565 传 真:(86-20)83553765
电 邮:ben@jes.com.hk
请各参展单位务必仔细阅读并依照本指南做出安排,以避免产生附加费用或导致延误展出。
一、运输安排
1、展商可将展品通过汽运方式在展会布展期间(2014年12月17日至18日)直接送到“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C区”。提前到达将无法进入展馆。
2、参展企业注意展品包装的牢固及防水性能,不可倒置的物品有明显的向上箭头,不同类别的展览品尽可能分类包装。
3、为展品安全,大件物品包装箱上要标明起吊点、重心等标志,请在每个包装上都要标明展览会名称及展台号、展商名称。
4、 展品运输回执接受日期:2014年12月17日至12月22日
5、在布展期间,金怡公司将集中精力处理现场事务。为了大多数展商的利益,将无法优先考虑展品在12月22日后回执的展商的要求。
二、收费标准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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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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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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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卸车、进出馆、开箱及上展台及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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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元/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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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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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箱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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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m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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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广州车站/火车站提货送到展馆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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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元/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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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100元提货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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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广州白云机场提货送到展馆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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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元/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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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0元提货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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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 金怡公司可根据展商的需要,安排展品回运托运手续,但需收取250元代办费。
2、 请展商事先与金怡公司联系有关展品运输搬运事宜,如实申报展品的单件尺码和重量(包括毛重/净重)。如果由于未能事先预告,或不能提供准确资料造成展品驳运/现场搬运无法正常进行,盈世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 金怡公司所提供服务以金怡公司收到参展商的展品处理回执(后附)为准。请参展商正确填写并及时传真回金怡公司。
4、 金怡公司所收的服务费用不包含保险费。
5、 为维护展商的权益,主办单位提醒参展商安排适当的全程保险(包括展览期间)。保险范围应包括盈世公司及其代理的责任事故保险。参展商请备妥保险合同文本或其副本,以备可能在展览现场发现短少,残损时申报检验之用。
6、 危险品、冷冻(藏)品及贵重品在可处理及操作的情况下,加收100%。
7、 金怡公司所提供的一切服务皆遵照该公司之营业条款执行。展商可随时向盈世公司索取有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