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意参加展览会的单位,请与北京华港展览有限公司联系
1. 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为接受报名时间。
2. 填写展览会参展协议并加盖公章,邮寄或传真至北京华港展览有限公司。
3. 确定展位。
4. 主办单位将确认后的参展协议副本、付款通知书随同参展指南等有关文件返回参展单位。
5. 参展单位须7天内支付参展费用的50%作为订金,余款在2014年5月31日前一次付清。 2014年6月1日后参展的公司需一次付清全部费用。
6. 主办单位收到全部参展费用后,将正本参展确认函寄回参展单位,参展单位凭正本参展确认函在规定布展期间报到、进馆布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