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办法:
1、参展单位准确详细填写《参展申请表》,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秘书处。
2、参展单位在得到组委会确认后,请参展单位按照要求将展位费汇至组委会指定的开户银行帐号,并将汇款单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以便查询、确认。
3、展位安排将按照“先付款”、“先安排”的原则办理,预定展位的参展商超出主办方规定时间未付款的将不予保留预定展位。
4、所有展位一经售出,禁止退换和转让。参展商品必须与《参展申请表》所列一致,禁止拼摊儿,如有私自转让、合租、拼摊儿现象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企业的参展资格并给予封展处罚,经济损失自负。
5、所有参展企业在支付完参展费用后领取《展位证》,《展位证》是本届交易会唯一参展身份证明的文件,凭此证办理其它所有证件的领取,本证遗失不补,请参展企业妥善保管。
6、严格遵守展览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组委会的相关要求,提倡文明参展、诚信交易。
参展须知:
1、展览期间参展人员每天进馆时间: 8:30,离馆时间:16:30。
2、各参展单位展出的展品必须具有本公司的版权或具有展品代理权,以免发生版权纠纷。倘若发生 上述纠纷,责任自负。
3、各参展单位在展览演示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安装必要的安全装置,以确保演示时的安全。
4、为了维持展览秩序,各参展单位的音量播放要适量控制。
5、为了使展览现场整洁、有序,展商应在本单位展区内发放资料,如发现未按上述要求发放者,组委会将没收所发资料,并以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参展资格。望各参展单位自觉遵守。
6、展览期间各参展单位应妥善保管好各自的展品,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