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针对目前收费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温家宝总理的批示精神,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了《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志使用收费管理办法》,主要从四个方面对绿色食品认证和标志使用收费进行了规范。
一是规范了收费项目。明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和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工作,可收取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地方检测机构实施环境监测或产品检验 ,可收取环境监测费或产品检验费。
二是对系列产品(产品超过两个的部分)、非系列产品实行不同收费政策,鼓励绿色食品的创新和发展。
三是制定了统一的环境监测和产品检验收费标准,较大幅度地降低了绿色食品监测检验和标志使用收费标准。
四是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企业的初级产品、初加工产品、深加工产品、西部地区企业的初级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当年的产品,在标志使用收费时给予政策优惠。
按新收费标准测算,收费标准比原标准约降低50%-63%,企业负担大幅减轻。如江苏省大丰市大中林果蔬菜生产经营服务部生产的麋鹿牌早酥梨产品,年缴费额从原来的3.341万元降低到1.218万元,年减负约2.1 23万元;江苏高邮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太阳牌咸鸭蛋、松花蛋、琵琶鸭系列产品年缴费额从原来的7.1万元降低到2.8752万元,年减负约4.2248万元。据企业反映,新的收费标准不仅大大降低了绿色食品认证和标志使用费用,还规范了申报、审批、检测的程序,减轻了企业负担,对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参照国际惯例,实施了绿色食品认证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初具规模。到2003年6月底,全国绿色食品企业已有1929家,产品3427个。实施绿色食品认证,对开发绿色食品、发展特色农业、引导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审批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标志使用费和标志服务费等收费标准偏高。标志使用费按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1%-2%收取不合理,企业难以承受。
二是检测项目过多。
三是申报审批程序复杂。申报从县、市到省再到绿色食品中心,层层申报,往返多次,加重了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