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绿色休闲食品暨进口食品展览会必将吸引更多采购商、生产商、经销商、代理商、各大商超、政府采购部门等综合采购群体到会参观,2013北京休闲食品博览会展馆标准展台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1、伪劣产品或侵权产品不得参展。开展期间展位必须有人并开放。参展人员必须佩带组委会颁发的工作卡,并于开馆前30分钟到场,于闭馆后15分钟内离场。参展商有责任约束参展人员的行为规范。
2、参展商不得占用自己展台以外公共区域,不得在自己展台以外区域发放印刷品、摆放展品及从事商务活动。
3、不得干扰观众的正常参观或其它参展商的正常展出。如操作时涉及音量(超过70分贝)、气味、热力、污秽或其它厌恶性因素,如出现观众聚集过多等情况时,组委会现场办公室有权酌情制止此类操作。
4、每一展品展具均不得超逾场地重量限制。参展商须尽力预防火灾及保护公众安全。由于某些展品的特殊性质,需要特殊灭火器,参展商要做出适当安排,以保护此类设备,费用自理。
5、未经组委会特许,正式开展后不得再向展位内移入展品,闭馆前不得移出展品。
6、未经得到其它参展商的许可,不得擅自到其它展位摄影或录像。参展商应在展位内放置禁止摄影的标志,如有组委会工作人员带领新闻记者要求录像、拍照,应尽力予以配合,以达到宣传的效果。
7、 未经主办单位许可,参展商不得擅自转让、买卖、出租展位。
8、请不要在标准展间上钉钉、按图钉、打孔以免损坏展间。
9、请不要在标准展间、咨询桌上刻、划。
10、请不要在标准展间、咨询桌上使用双面胶、单面胶和即时贴等各种胶制品。
11、不要蹬、踩咨询桌、折椅以免造成人身伤害和展具的损坏。
12、不要在标准间上倚靠重物,以防展间损坏、倒塌发生危险。
13、不要私自拆改标准展间。未经允许不要在标准展间上增搭其他展具及悬挂重物。
14、严禁抄拿、挪用其他标准展位的桌、椅等物品。
15、展厅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易燃物品。
16、标准展位内严禁私拉电线,严禁私自安装射灯、太阳灯等照明灯具。
17、使用压缩空气的展品的气源(气泵、压力容器等)须放置在展厅外,以保证安全。
如参展商未按标准展间使用规定操作所造成的损失由展商自行承担责任和赔偿。存在安全隐患经劝阻无效的,本中心将有权按规定给予处罚直至清除出馆。
注:参展商如有任何需求(咨询、拆改展位、家具租赁、照明灯具安装、电源安装及购买布展工具、配件、办公用品等)请到展厅现场服务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