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布展施工队伍需进行进馆登记,缴纳布展施工管理费和特装垃圾处置押金各500元,登记施工单位资质及负责人资料,领取布展证和车辆出入证,凭证出入。布展证、出入证使用后交回,遗失按每证10元扣除。
二、施工队伍凭布展证,按会展中心要求接入水电,在指定展位准备施工,不能私自接搭,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三、布展使用的电器和灯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灯具电源线要使用护套线,禁止使用花线、胶皮线,自备电源需有漏电保护开关,严禁使用台式电锯及存放过量的可燃材料。因用电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施工委托方承担连带责任,除赔偿会展中心损失外,每处违章处以1000元罚款。
四、布展施工队伍必须无条件服从城南消防大队和大厅消防控制人员的消防安全要求。因过失或故意触发消防报警系统的,每次罚款500元;为杜绝安全隐患,会展大厅严禁吸烟(吸烟需在场馆外),违者每次罚款50元。
五、在布展时,参展单位不得在墙面和地面打孔、刷漆、张贴、涂色,不能损坏展馆一切设施,如有损毁,除正常修复或恢复原样外,还需缴纳损坏设施正常价格2倍的罚款(因耽误正常使用)。
六、布展期间,正常工作时间为8:30—18:00,如需加班,需提前向会展中心及展会组委会书面申请,并支付大厅照明、管理人员、水电工、保洁员加班费用(100元/小时/展位)。
七、展会结束时,施工单位及参展单位应在三天内将展位上的特装垃圾清理出展馆,采用脚手架拆除施工,经会展中心工程部人员对展位设施和垃圾清运情况验收合格后退还垃圾押金,否则不予退还。凡野蛮拆除直接推倒的展位,每次扣除500元施工管理费。
八、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处置,并立即与会展组委会和会展中心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寻求妥善解决。
九、施工单位及其布展现场负责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秩序教育,发生问题会展中心将追究施工单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