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商注意事项:
(一)请爱护展馆各种设施,遵守组委会与会展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参展代表应严格遵守开闭馆时间(上午8:30-下午17:00),如不按时到位,展品丢失责任自负。
(三)请参展人员按照展会公布的时间进出展馆,并佩带有效证件。
(四)参展商如需将物品带出展馆,须持有主办单位的物品出门证,经查验后方可放行。
(五)严禁携带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严禁在馆内吸烟、打闹、大声喧哗。
(六)参展商在装卸、搬运、安装及撤离展品过程中,请勿损坏馆外绿地、花木。
(七)参展商在展期内注意展位物品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提高警惕,谨防遗失,严防盗窃、诈骗行为。
(八)凡需开展广场活动的单位,须事先向组委会办理相关手续,并服从统一管理。会展中心广场活动包括:
形象宣传、演艺活动、聚会活动和产品促销活动等。
注:办理的车辆通行证在您布展完车开出展馆后一定要尽快去办理退押金
未经展馆管理人员准许,禁止拆改展位内配置或擅自嫁接,如有违反责令恢复原状,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造成展材损坏遗失的,应照价赔偿(每处100元)。
禁止在展板及展架上直接粘贴背胶写真图片、即时贴裱底、贴字、油漆、打钉、开洞,因此造成展板损坏的应照价赔偿(每张展板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