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位分配原则: 先申请、先付款、先确认 !
一、参展单位收到邀请参展资料;
二、填写[参展报名表]电邮、传真或邮寄至主/承办方;
三、主/承办方对申请者资格审核并初步确定展位,电邮或传真[参展合同]至参展申请单位,申请单位盖章电邮或传真至主/承办方;
四、参展单位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汇款,并将汇款底单回发至主/承办方备查;
五、款到帐后,主/承办方发出[展位确认书]至参展单位;
六、参展单位执[展位确认书]到现场报到、布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