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展时间:
9月21日 15:00 - 21:00
二、撤展要求:
1、各展区一律在9月21日15:00后开始撤展,严禁提前打包、撤展,撤展前请各参展商填写好放行条,以便查验。
2、撤展期间各参展单位务必留人看管好自己的物品。
3、要爱护馆内外一切设施。馆内外各类设施不得私拆、夹带搬走,不得损坏,并严禁运出展馆。违者应照价赔偿,并予以处罚。
4、撤展时,参展单位退还租用物品和清理场地后,须由展馆工作人员验收,并在押金收据上签字确认,并持签名确认的押金单到5号门的服务点办理电箱和清场押金的退款。
5、参展商只能在装卸区进行货物的运输和装卸。
现场服务:
1、现场办公室提供打印、传真、复印、咨询指引、小推车、医疗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