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参展单位需提交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严禁转让或转租(卖)展位。如展位使用与展位申请单位或申请展 示产品不一致,均视同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组委会可终止 参展资格,不退还展位费并扣除所有展位押金。
3、伪劣、假冒产品禁止参展;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或对其他参展单位、人员构成危险或妨碍其他人员正常洽谈业务的展品,以及任何不符合大会要求的展品,组委会有权将其撤出展馆。
4、参展单位携带的各种资料,仅限于本展位派发,不得在他人展位和通道上派发,也不得在通道上摆放宣传品和宣传资料。派发的各种资料的内容和文字,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参展单位对派发的各种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5、物品搬出展馆须先填写好放行条。展览期间出馆物品凭参展商证,所有展品均由会展中心4号门进出展馆。
6、各参展单位需组委会协调租赁的物品及特殊布展要求,需提前2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
7、酒类参展商可向大会申请提供酒杯服务,每个参展位提供20只干 净,无异味,无水迹的标准红,白酒杯,冰桶和足够的冰,每个展位的酒杯管理费用为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