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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届全国糖酒会特别提示

来源:全国糖酒会食品博览会参展指南|By 东仔 2015-07-22 09:03:29 阅读(515)

第93届全国糖酒会特别提示:

1、布展、展示及撤展时段安排、布展办证守则及相关程序请详见《第93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参展商手册》(以下简称《参展商手册》)及全国糖酒会官方网站(www.qgtjh.com)公示。

2、参展单位须签订《自检责任书》,净地展位的搭建单位还须签订《净地搭建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施工安全承诺书》(见《参展商手册》)。

3、展区设有安检及门禁管理系统,所有人员一律凭糖酒会专门制发的《展商证》、《专业观众证》、《嘉宾证》、《工作证》、《媒体证》、《观展券》等相关证件(券),经安检后由相关检录通道进入展区。

4、糖酒会的户外广告发布,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集中发布;未经糖酒会组织机构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糖酒会户外广告规划范围内设置发布相关广告。

糖酒会期间,还面向展商和专业观众大量发行《会刊》和《参会手册》;《会刊》和《参会手册》是参展参会企业投放平面广告的重要选择。

有广告发布需求的企业请及时联系糖酒会广告组(010-88364697、68316914)。

5、注意事项

(1)糖酒会是专业性质的看样订货会,参展产品不零售。

(2)所有参展参会单位及相关人员均须严格遵守展区安全及防火须知规定,并妥善保管自己的展品、证件等相关物品;贵重展品须专门看管,防止丢失。

(3)禁止危险品或其它具有不安全因素的展品入场,禁止携带宠物入场,禁止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含行业标准)的单位及展品入场参展,禁止不符合糖酒会参展范围的展品进入展区。

(4)禁止一切无证(券)及条件不符合的人员(如未成年者、身体状况不宜参会者和衣冠不整者等)进入展区。

(5)禁止在展区使用功率放大器等扩音设备,禁止使用音量超过60分贝的各类音响和乐器。

(6)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煤气炉及电热器具,禁止使用明火,禁止现场加工食品。

(7)禁止私自拆分或合并展位,禁止转让、倒卖自身租用的展位。

(8)禁止伪造、倒卖糖酒会会期相关证件(券)。

(9)禁止开展影响糖酒会秩序的各类表演活动;禁止举牌游行、人体广告等流动性广告;禁止参展单位在自身展位范围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展示活动(如派发名片、宣传单等);严禁因纠纷扰乱糖酒会的正常秩序,相关者须到场外自行协调或按法律程序解决。

(10)参展单位须文明有序参展,广告形式及展示行为须符合社会道德风尚,并签订《文明参展承诺书》(见《参展商手册》)。

(11)禁止在展区外围、路边地段及其它经营场地设置展位、摆摊设点。

(12)禁止提前撤展。

对于违反上述注意事项的行为,组委会有权责令违反者无条件整改,否则将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和清理,一切后果和损失由违反者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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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展会:2015第93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核心内容:第93届全国糖酒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