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展企业需全款交清方能进馆布展。特装展位需按展馆规定缴纳水电费及15元/㎡特装管理费等。
◎企业参展品牌及产品必须和《参展回执表》所填写的一致,如展出和销售产品超出此范围,组委会有权加收保证金或予以清除出场;
◎参展是各参展企业的自愿参与的行为,是一种集中的经营活动,经营风险应由自己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参展企业确保所展示、销售的产品质量,若因产品质量而产生的纠纷由参展企业自行解决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展企业除了报名参展前需提供的营业执照、生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外,展会现场需随身携带便于工商部门核实。未经组委会书面许可,不得私自转租、拼租展位。否则组委会有权收回展位直至将其清出场馆,展费一律不退;
◎参展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展或至布展日2015年11月26日16:30分仍未报到的,组委会有权收回展位,展费不退;因不可抗拒原因,组委会有权调整个别展位并保留调整展览场地及时间的权力:
◎室内音响分贝不得超过65,超出的将拆除音响设备并交展馆保管或实行断电,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 律后果自负:
◎会场不得打架、斗殴,否则,组委会将其清除会场,严重者移送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