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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会展统计有规可循

来源:糖酒会食品博览会展会新闻|By 东仔 2015-02-11 09:05:44 阅读(456)

目前,会展行业存在四大统计数据(以2014年发布为准),即中国贸促会的《中国展览经济发展报告(2013)》、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的《2013年中国展览数据统计报告》、商务部的《中国会展业行业发展报告2014》以及中国商务出版社出版的《2014中国会展产业年度报告》。这四个统计各有不同侧重,很难说孰优孰劣。但是,会展业统计标准不一,难以有规可循,是许多业内人士的疑惑。除了以上四个全国性的会展报告,各地方出台的统计数据和发展报告也非常繁多,各有各的标准,数出多门,各执一词。加之统计口径和渠道的差异,地方数据的差异性很大,也很难取得行业一致的认同,甚至一些地方会出现数据自相矛盾的情况,被引为笑谈。这些都使得会展统计扑朔迷离,如同云里雾里。

我们常说,中国会展业大而不强,大而不强的表现之一就是未能与国际接轨。要想与国际会展强国一争长短,我们需要完善的数据支撑。本期封面专题,我们将解读会展统计的问题,力图廓清会展统计的清晰脉络。

统计主体的多元化

会展业数据究竟应该由谁来统计?目前的情况是,会展统计多是由政府部门或是政府部门关系密切的行业协会或研究机构进行,在政府部门内部,有来自统计机构(统计局)的统计,也有来自商务部门的统计,甚至还有来自旅游部门的统计(主要是会议和节庆)。以下是记者查阅网上相关资料汇总的部分地区会展统计机构情况:

通过上表不难看出,在会展统计领域较为活跃的机构是贸促会和会展协(商)会。在上述十个样本地区中,贸促系统数据4个,占比40%,会展协(商)会数据5个,占比50%,两者合计占比90%,这有其特殊原因:贸促会在全国各地有着完善、广泛的分支机构系统网络,便于信息的采集;而各地会展协会拥有产业链上各类会员企业,在会展研究领域相对也更专业。现在,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是,究竟由谁来执行统计更有利于数据的完整搜集和权威准确,能否形成一个统一的专门机构,形成全国垂直的各级会展统计专门机构?

展览统计的现状与问题

目前国内关于会展业的统计数据大多都是展览数据,关于展览数据的指标体系,目前的统计并不规范。主要问题是口径不统一,标准不确定,渠道不畅通,数据准确性无法验证等问题。提起会展统计,很多业内人士都莫衷一是,觉得问题多多,吐槽不断。不过近年来,我国的会展统计工作也在不断发展、完善,尤其是2010年以后,国家明确商务部作为经贸类展会的主管单位以来,会展产业日益受到重视,相对应的统计工作也得到重视并逐步向好发展。

好博塔苏斯展览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凡告诉记者,近年会展数据统计工作有了一定的进步,趋势向好,主要表现为:一是官方数据(全国性的)从无到有,填补了权威数据的空白,其标志是商务部2013年发布了《2012年中国会展业发展报告》;二是参与会展统计的机构日益增多,从官方的政府机构,如各地商务厅(局)、会展办(局)、统计局、旅游局等,到半官方的会展行业协会、贸促会,再到行业研究机构,包括科研院所、高校、媒体等;三随着会展上市公司(公众公司)的出现,展览公司的微观数据打开了向公众公开的大门,此举有利于展会数据的收集和促进会展数据统计的发展;第四,以北京、上海为代表的地方的会展统计逐渐形成体系,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但是,张凡同时指出,我国会展统计体系仍不成熟,统计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口径不统一,标准不明确;数据系统混乱;第三方认证机制缺失;会展教、研脱离实际,对会展数据统计缺乏研究成果。目前的会展数据统计,主要包含经营数据(会展收入及拉动收入)和行业数据(展会场次、面积、观众数等),由于口径和标准的不统一,目前的数据统计存在很多争议。以行业数据中的面积和数量来说,有效面积应该怎样计算?美国等国家是计算展览净面积,即展台实际搭建面积相加,而国内则是计算毛面积,即把通道、休息区等都计算在内。而展览数量应该以多大面积为标准进行计算,有的统计机构只统计1万平米以上的展会,有的只统计2万平米以上的,究竟该依何标准?尤其是全国性的统计,不同的城市会展发展水平和层次不一,如果以1个标准一刀切的话,一些三四线城市将无展可计,这样不同的城市就站在不同的起跑线上,不具有可比性,也不能反应全国会展业的整体情况。还有,不在会展场馆举行的展销会以及人才招聘会是否应该统计在内也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

其次,由于目前的会展统计数据主要来自各地上报,这样一来,除了各地统计标准不一之外,在好大喜功的心态之下,虚报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这种做法,从渠道和来源上不能很好地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国外的统计一般是委托第三方统计机构来做,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做到数据真实有效。

而展会的经营数据的统计问题就更多,主要表现为会展拉动收入的概念化。会展业非常流行1∶9理论,许多地方在统计会展拉动收益时将会展直接收入乘以9了事,我们经常在在一些会展报告中看到这样的描述:XX年,本市会展直接收入XX亿元,按照国际通行惯例1∶9的原则,拉动收益XX亿元。这种做法简单粗暴,许多业内人士对此深表怀疑。张凡认为,国人过分强调1:9是为了抬高会展业的地位,是忽悠不懂行业的人,国外就不提1∶9.且不说,会展拉动效益的比例并非固定为1∶9,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个范围应该在1∶5到1∶15之间,并非一成不变都是1:9.而且不同的展会的拉动效应是不同的。以本地举行的消费类展会为例,观众基本上都是当地市民,除了能带动部分公交收入外,餐饮、娱乐、住宿等消费基本可以忽略不计,那么1∶9从何而来?还有交通收入,这个也很难认定。唐山市会展办公室副主任周军威指出,航班这样的大交通是否应该纳入当地会展拉动收入也是一个需要考量的因素。在一些三四线城市举办的会议,来自国外的参会者往往乘坐航班到达周边大城市之后再转车到达会议举办地,那么这个航班收入与当地经济就没有多大关系了。比如在河北张家口召开一场500人的国际会议,国际与会者100人,这100人会从所在国家乘坐航班到达北京,然后乘车到达张家口,那么这部分航班收入与张家口有何关系呢?

况且,会展拉动效益比例的得来应该是分别计算出会展直接收入以及由会展带来的吃、住、行、游、购、娱等相关收入,用后者除以前者,而不是将这个公式变成乘法模式来使用,这是一种本末倒置。而且,会展直接收入的统计也存在问题。周军威说,目前的展览收入统计主要是计算展位费,但是随着展览形式的多元,相关配套活动如讲座、论坛、促销等越来越多,这些收入是否也应算为展会收入呢?这些都是会展统计需要厘清的问题。

从统计的专业性上讲,统计局具有对各行各业一个完整的统计系统,更有《统计法》的参照和法律保证,在统计学上更加专业。目前,北京和上海都有完善的会展统计指标,对行业具有指导意义。

上海会展统计制度的借鉴

2007年,上海会展行业协会曾在上海统计局的支持下,制定了一部较完整的《会议和展览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初步确立了会展统计指标。这个指标把会展行业分为三大板块:主办企业、展馆企业、展览服务企业;统计调查细则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企业的基本要素,如企业的代码,详细名称,详细地址等;二是企业的人、财、物的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国家、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统计项目);三是会展行业所特有的数据统计,这是会展统计的主体部分,主要包括:

1.在境外举办经贸类展览会;2.在境外举办经贸类展览会参展商;3.在境外举办经贸类展览会参展总人数;4.在境外举办经贸类展览会租用面积;5.在境外举办经贸类展览会经贸合同;6.组织企业参加境外经贸类展览会;7.组织企业参加境外经贸类展览会参展商;8.组织企业参加境外经贸类展览会参展总人数;9.组织企业参加境外经贸类展览会租用面积;10.组织企业参加境外经贸类展览会经贸合同;11.在外省市主办或联合主办国际展览会;12.在本市主办各种展览会:13.主办国际展览会;14.在本市主办展览会参展商;15.境外参展单位(商);16.参观展览会累计人数;17.境外观众数;18.主办展览会租用面积:19.其中展览面积(净);20.境外参展商展览面积;21.其中特装面积;22.主办展览会标准展位数;23.境外展商标准展位数;24.举办各种会议;25.国际会议;26.参加会议累计人数;27.境外参加者人数。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的这套指标中,关于在本地举办展览会的统计认定中指出,凡在相同日期、地点(展馆),同一组织机构在一个主题下举办的若干相关题材的展览会应视作一个展览项目计算。这一说明消弭了不确定性,避免统计过程中出现分歧,增强了统计的可操作性。关于展会观众的统计,该指标是这样规定的:指参观本企业主办的展览会的持有付费门票进入展会的参观者或经过观众登记(展前或现场)进入展会的参观者的人次之和。这种做法目前仍然是展会观众数据统计的主要方法,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做法的弊端逐渐显现:首先,预登记占用观众时间,容易造成展会现场人流拥堵,效率低下;其次,难以掌握观众更多详细信息,无法确认有效观众,尤其是观众的兴趣点和采购意向。不过,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有望解决这一难题。

目前,一些展会已经通过APP、二维码等方式建立了展会预登记系统,可以实现展会、展商与观众的三方互动,实现展会大数据的共享。

该指标中把展会面积分为展览租用面积和展览净面积两项,其中租用面积是指主办单位与展馆方签租场馆合同,并以实际租用面积付费的全年展览会累计面积之和;展览净面积是指本企业组织主办在上海的各种展览会的参展单位(商)实际展出面积之和,包括标准展台和特装展台的占地面积,以参展商付费,参展商使用为原则并以展台合同为依据。这在国内是比较先进的,防止了数据的注水。此外,该指标还统计了展会特装面积,关于特装面积的规定是:指除标准摊位展台或改良型标准展台之外经过专门创意、设计,并用各种新型器材布置的展台,计算以租地面积为统计标准。

北京:将会展统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鉴

而北京早在2003年就曾初步建立会展统计体系,根据记者翻阅相关资料,北京市政府曾在2002年底制定一系列推动会展发展的举措,其中就包括由北京市统计局设计建立会展业统计指标体系,在摸清家底的同时,为分析会展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提供科学的依据。

从2003年2月中旬开始,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贸促会、北京市计委、北京市旅游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工商局六家联合展开对首都会展业的调查。据北京市统计局负责当年普查工作的相关人员介绍,北京会展业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由《会展业场馆统计调查表》和《会展业主办单位统计调查表》两个调查表组成,共包括40个左右的统计指标,选取了近300家会展场馆、宾馆酒店、办展机构进行调查。北京市统计局对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再通过数据处理取得各类分组资料,经有关部门数据评估后,最后形成北京市会展业发展的统计分析报告。在指标体系中,统计指标是最主要的内容。此次调查的四十几个统计指标包括会展业机构的类别、从业人员、接待会展的能力、一年中举办的按类型分组的各种会议的个数、展览面积、观众人数以及通过举办会议展览带来的业务收入等。

指标设计力求反映会展业发展的基本现状,同时又不显繁杂。

由于是首次进行,北京市统计局也经过多方参照。首先,统计局按照统计的惯例设计制定了主体指标;其次,参照北京市政府研究室关于北京市会展业的调查中涉及的部分资料指标;第三,根据贸促会、旅游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的需求设计指标;第四,为了与国际接轨,统计局也参考了国外一些地区城市关于会展业统计的资料。

同时,这次统计的调查对象选择也是多方面的,包括北京地区具有原外经贸部授予举办境内国际性展览会主办单位资格的办展机构以及2002年北京举办会议和展览并且在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的单位100家、四星级和五星级宾馆饭店162家、常年举办会议展览的场馆15家、政府指定开会的定点会议宾馆22家等,另外统计局还从四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中选取了10多家,进行抽样调查,通过推算放大,从而获得对这个范围内宾馆饭店举办会议情况的数据资料。

建立北京市会展业统计指标体系,既是会展业统计领域从无到有的第一步,同时也是北京市政府摸清北京会展业家底的重要举措。北京希望通过统计调查,了解和掌握会展业发展的总体情况,以便进一步考虑如何发展的问题。同时通过数据反映会展业发展的一些结构性问题,是场馆不足、酒店不足,还是场馆位置的不合理以致于形不成统一的规模等等。另外,了解会展业对于周边宾馆酒店、餐饮、商业、旅游、运输等行业的带动作用也是北京市进行统计调查的又一目的。

而对于行业主管部门和会展企业来说,则可以通过调查,了解北京会展业情况,寻求解决环境优化、资源整合问题的途径。有些企业希望通过调查了解自己在会展业发展中的位置,并能在某些情况下开展行业内的协作,共同承接会议,从而改变北京会展业存在的单兵作战的情形。会展业内应形成这样一种环境,这样的环境才是国际大都市的水平,也才有能力去和别人竞争。从企业发展角度,不少会展场馆和办展机构,也很关注同行业的发展状况,以便相互借鉴。

北京是目前为数不多的由统计部门专门统计会展业的城市,在北京市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出版的《北京统计年鉴》中,有专门篇章介绍会展业的相关情况,这在各地宏观经济统计工作中也是不多见的,具有前瞻性和借鉴意义。记者查阅了《北京统计年鉴2012》,在第22章第三产业的第十部分,专门介绍了会展业活动情况,该统计列举了会展业的人员情况、设施情况、会议情况、展览情况、奖励旅游情况、收入情况等六个方面的28项数据。其中,该统计对于国际会议的定义是指在我国境内举办的,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中国大陆以外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地区)的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对于国际展览的定义是指中国大陆以外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地区)的参展商参展面积达到该次展出面积20%以上的展览个数。值得指出的是,在展览统计方面,该统计把展览分为1万平米以下、1-5万平米以及5万平米以上三类,并非一些行业研究机构在统计时将标准限定在2万平米以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此外,本书对于会展业统计对象做了说明:涉及会展活动的举办服务单位和接待单位。具体包括星级宾馆饭店及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宾馆饭店;从事各种会展活动的场馆;大型会展活动的主办单位(名单由北京市公安局提供)以及为会展活动提供各类专业服务的单位。说明中还指出,本统计调查为年度统计调查,由于每年的调查单位范围不完全相同(有新增和消亡单位),为保持数据的可比性,调查时,同时采集调查对象本年和上年数据。

国家会议中心总经理刘海莹在1月16日召开的2015昆明会展经济研讨会上,对新兴会展城市提出了十点建议,其中提到:数据统计与会展行业要同步发展,可见会展数据统计的重要性。刘海莹指出:数据统计不仅是对过去情况的总结,当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更能够指导未来的发展。近年来,大数据工具的兴起,使得展会活动的信息量化得以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过去展览主办方仅仅能够提供展览面积、展商数量、现场观众数量等几项有限的汇总数据,现在则可以提供每一位观众驻足展台甚至观察展品的准确起止时间,甚至还包括其对展品是否进行了线上检索。当然更重要的是,观众信息会被按照购买潜力的由高到低,结构化地呈现在参展商面前。因此,数据统计举足轻重。在研究报告中,对目前的发展情况作了初步的数据统计,今后,可以依据已出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参考数据统计比较完善城市做法,构建起全面的会展数据统计指标,建立城市会展业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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