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4第十四届广州国际食品展定于 2014 年 5 月 29 日 14:00 闭幕,14:00-17:00 为撤展时间。需要申请加班撤展的参展单位,请于当天 12:00 前到 主场承建商服务处 办理手续并缴费。
二、 各参展单位一律在 5 月 29 日 14:00 开始撤展,在此时间之前不得将包装材料运入展馆内,不得将展样品运出展馆外。
三、 撤展期间各参展单位务必安排人员看管好自己的物品。
四、 各参展单位应主动向展馆保卫人员出示《展品放行条》,并配合保卫人员查验《展品放行条》与所搬出的物品是否一致。
五、 各参展单位要爱护馆内一切设施,展馆内的各类设施不得私自拆除、夹带搬走,违者将给予严厉处罚。
六、 参展单位自带的展览道具、样品、装修材料、包装材料等应全部按时自行清理撤出展馆并运离展馆范围。
七、 展馆电工将于 14∶00 开始派人逐家检查和收回电箱,并在“电箱押金单”上签名确认。特装承建商请持签名确认的押金单到 主场承建商服务处 退回电箱押金。
八、 特装展位承建商在清理干净展位后,请到 主场承建商服务处 通知主场单位工作人员检查并开据 清场证明 ,会后凭押金证明和清场证明到 主场承建商服务处退回施工保证金。【详见本手册(下册)主场承建服务手册第 15 页】
九、 租用标准展位的参展商,请将租用的灯具、插座等用电器具保留在展位上,不得私自拆除、夹带搬走,展馆方将安排电工进行查验并回收。
十、 委托货运公司搬运展样品的参展单位,在展样品搬运过程中一定要有工作人员跟随,避免展样品的损坏、遗失和错搬。
十一、 各参展单位的撤展车辆必须服从展馆保卫人员的指挥和调度,司机不得离车,不得将车辆停放在展馆各出入口、通道处以及非指定的货车停放区域装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