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展会新闻 > 展会报道 > 正文

第十四届上海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评奖方案

来源:有机食品展食品博览会展会新闻|By 东仔 2015-03-05 10:17:14 阅读(839)

主办单位:

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亚洲有机产品发展中心、中国绿色产业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联合会、亚洲营养健康产业促进会、亚洲经贸发展促进中心

承办单位:海名国际会展集团、北京海名汇博会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德国CERES(上海)认证有限公司、全国绿色产业促进工作委员会

支持单位:北京爱科赛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辽宁方园有机食品认证有限公司

合作媒体:

好妞妞食品饮料招商网【www.3490.cn】 CCTV央视食品频道 中国食品新闻网 中国食品报 中国食品质量报 中国经营报 新华网 人民网 阿里巴巴网 慧聪网 食品商务网  食品产业网 食品财富网 食品商贸网 食品商机网 有机食品信息网 中国大米网 中国食品饮料网 有机会网

合作商超:

家乐福、沃尔玛、易初莲花、乐购、农工商、好又多、大润发、易买得、麦德龙、美廉美、世纪联华、物美、亿客隆、万客隆、欧尚、超市发、国泰、好邻居等。

活动背景:

为了更好的促进行业向规范化的发展,贯彻国家名牌发展战略,树立中国健康食品国际品牌,鼓励为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促进健康有机绿色食品产业繁荣发展。由组委会倡导、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国际绿色产业协会、亚洲有机产品发展中心、中国绿色产业协会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联合会主办、并联合开展此次评审活动。旨在给企事业单位的品牌提升、渠道拓展、产品宣传、企业信誉等注入有力的保障!

活动宗旨:

(1)提高企业及产品品牌知名度,拓展企业产品销售渠道!

(2)推广有机食品消费等健康理念;

(3)为有机绿色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更有利的环境;

(4)对有机绿色事业单位的优质产品给予肯定和表彰;

(5)改善大众的消费观念和行业企业整体服务状况;

(6)增进社会对健康食品的关注,促进食品事业的健康、规范化发展。

评审团嘉宾成员:

名誉主席:

郑维东----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副会长

主    席:

严国兴----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副秘书长

本·萨拉----突尼斯共和国驻华使馆 参赞

副 主 席:

高忠华----中国健康产业发展联盟 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

刘望霖----国际绿色产业协会理事长

陈冠元----中国营养协会 会长

王  义----德国CERES(上海)认证有限公司主任

秘 书 长:

刘永军----北京海名汇博会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参会嘉宾代表:

200人左右,汇聚(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名优土特产品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政府代表、协会领导、行业专家、知名人士、评申专家及组委会领导等出席。

时间地点:

颁奖时间:2015年5月8日

颁奖地点:上海国际展览中心

参评条件及原则:

凡产品有注册商标、有明确标识、包装符合国家要求、质量好、有一定产量和市场占有率,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完善的售后服务的参展产品。

评审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确保评审的代表性、科学性、权威性、公正性,届时将邀请公证部门和媒体进行现场监督。

产品申请报送办法:

1、产品报送方法与要求:

1)所有参评者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内将完备的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给评委;(详见报名表)

2)通过初审者,每个参评项目须向评委会缴纳专家评审费;用于专家评审劳务、评选材料损耗、奖牌与奖证制作等费用;在汇款时需清楚注明参评项目,将汇款凭证传真至组委会;

3)所有参评者提交的参评材料必须一式三份,附注清楚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并同时提供企业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4)所有参评者的参评材料及复印件均不退还;

2、产品报送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参展单位向组委会申报参评的项目,备齐评选内容中所要求的材料(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得批文及认证的证书有效期内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等)寄交组委会,参评项目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2)初选:2015年4月10日至20日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初评,遴选出参评资格。

3)评选:2015年4月25日至4月30日遴选出的参评项目经评委会投票评选;组委会审定,确定评选最终结果。

4)颁奖:2015年5月8日,在大会主题论坛会议开幕之前对获奖企业进行隆重颁奖。

评审费用(含奖项设置):

报名费:200元人民币/品种

媒体宣传费用:2000.00元人民币/品种

评审及证书费:

A、博览会“金奖”→(68000.00)元人民币;同类产品仅限一个。

B、“指定产品、推荐新产品、”奖→(48000.00)元人民币。

C、“优质产品奖、最佳产品”“十佳、诚信、”奖→(28000.00)元人民币。

如果未评选上所参评的奖项,评审组委会将退还专家评审及牌匾制作费。

“金奖”待遇:

1.“金奖”获奖企业受邀参加招待酒会及各项重大活动,展台优先接待巡场参观的贵宾(政府及协会领导);

2.“金奖”获奖企业可以得到《央视食品频道》、《中国食品新闻网》对本次展会进行全程宣传报道。

3.“金奖”获奖企业可以成为大会官方网站的永久会员,享受大会官方网站上榜品牌栏目永久链接宣传。

参评需知:

1.参评者仅限于参加第十四届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展的参展企业;

2.所有参评者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内将完备的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给奖项评委会;

3.所有参评单位的参评材料及复印件均不退还;

4.组委会评委会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组委会秘书处:北京海名汇博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1号金海国际5号楼2单元1801室

邮编:100124

电话:010-59574263

传真:010-58850889

联系人:白彦彬

手机13718151681

邮箱:chinacioge@163.com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所属展会:2015第十四届(上海)国际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博览会 核心内容:有机食品博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