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安徽国际会展中心及合肥滨湖会展中心的布展施工企业。其中未尽事宜,由安徽美展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展览服务部负责解释。
1、凡被安徽美展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再次进入展馆施工时,需缴纳双倍押金方可入场布展。
2、施工企业未办理进场手续直接进场施工,多次催促仍不办理的。除进行相关处罚外,纳入公司黑名单。
3、施工企业办理手续时谎报搭建面积、用电功率、施工材料的,经查实后仍拒绝补缴费用的,除进行相关处罚外,纳入公司黑名单。
4、施工企业在搭建或撤展过程中,加班而未按时缴纳加班费的施工企业,经展馆方催促后仍不补缴的,除进行相关处罚外,纳入公司黑名单。
5、特装展位用电使用不符合展馆要求电缆、电线及展会期间(布展、展期)未按照规定关闭设备电源,并且不按照展馆《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的,除进行相关处罚外,纳入公司黑名单。
6、未经展馆同意,私自对展馆搭建的展位进行调整或改动者,除进行相关处罚外,纳入公司黑名单。
7、在展厅内进行高温焊接、切割电锯、烘干、喷漆的企业,屡次警告仍不整改的,除进行相关处罚外,纳入公司黑名单。
8、施工单位将物品及包装箱放置在布展通道及占用自己展位以外的位置,影响其他展位正常施工,屡次警告仍不整改的,除进行相关处罚外,纳入公司黑名单。
9、布展、撤展过程中展馆内进行野蛮施工,并经过展馆人员劝解无效的,除进行相关处罚外,纳入公司黑名单。
10、未按展馆规定时间对展位垃圾清理不干净或清理不彻底的,除进行相关处罚外,纳入公司黑名单。
被纳入展馆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必须在连续三次施工无任何违规现象的条件下,方可考虑移出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