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展会新闻 > 展会报道 > 正文

第八届安徽国际糖酒会特装展位施工、布展违规处罚规定

来源:食品饮料展会食品博览会展会新闻|By 东仔 2014-04-22 09:15:19 阅读(510)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安徽国际会展中心及合肥滨湖会展中心布展的特装展位参展企业。其中未尽事宜,由安徽美展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展览服务部负责解释。

1、施工企业进场施工前未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登记备案、施工图纸报审手续及交纳相关费用而直接进场施工的企业,一经查实除补办手续外处以500元罚款。

2、施工企业在办理手续时谎报搭建面积、用电功率、施工材料的,一经查实,展馆有权立即对施工现场进行禁止施工、停止供电等处理方式,施工单位除补办手续外,每次处以500元罚款。

3、施工企业布展期间未将展馆服务台发放的《特装施工许可证》及办理手续的《工作通知单》客户联粘贴于展位醒目位置,不配合展馆监督检查的特装企业,展馆有权进行禁止施工、禁止入场、停止供电等处理方式,情节严重的,予以500-2000元罚款

4、施工企业在搭建或撤展过程中,加班而未按时缴纳加班费的施工企业,除补交相应加班费外在原有标准基础上加收30%费用。

5、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在馆内吸烟、未佩带证件、未带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展位未配备灭火器的施工企业,除开据《整改通知单》外,第一次发现处以100元罚款,第二次发现处以200元罚款,第三次以上每次处以500元罚款。

6、特装展位未按照消防要求进行防火处理的,第一次发现开具《整改通知单》,第二次发现未按照《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的,处以500元罚款。

7、特装展位用电使用不符合展馆要求,或展会期间(布展、展期)未按照规定关闭设备电源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处以2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扣除全部押金。

8、在展厅内进行高温焊接、切割电锯、烘干、喷漆或在未经展馆同意携带原材料在展厅内现场加工制作的企业,每次500元罚款。

9、展馆内禁止野蛮施工,凡有此类现象发生的施工企业,一经发现,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押金概不退还。再次参展,施工押金双倍收取,如造成展馆设施、设备、地面等损坏,需照价赔偿。

10、参展商、搭建商必须无条件将展位搭建物资或废料清运出馆外,未经展馆同意废置物料与馆内、未按展馆规定时间将垃圾清理干净或清理不彻底的,处以1000-2000元罚款。再次参展,清场押金双倍收取。

11、对于没有合理理由,拒不执行展馆《整改通知单》中明示内容的施工单位,展馆将处以500元罚款,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展馆有权要求立即停止施工。

12、对于特装展位背景板高出相邻展位时,背面必须做美观处理,否则将处以200元罚款。

13、施工单位将物品及包装箱放置在布展通道及占用自己展位以外的位置,影响其他展位正常施工,物品将被展馆清除并予以经济处罚200元。

14、未经展馆同意,私自对展馆搭建的展位进行调整或改动的,处以200元罚款。

15、展商及展位搭建商对展位的施工安全质量承担责任,如因违规施工等行为照成展位坍塌、坠物、失火等并造成现场人员生命及财产损失,均由展商及展位搭建商承担赔偿责任,展馆方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及连带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所属展会:2014第8届安徽国际糖酒会 核心内容:第八届安徽国际糖酒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