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进入“安徽国际会展中心”及“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进行标准展位布展的企业及个人。
二、布展企业及个人在布展前,必须详细了解并遵守《标准展位布展须知》(附件十二),如违反《须知》中的相关规定,展馆有权按照《标准展位布展违规处罚规定》(附件十三)进行处罚或索赔,并开据《违规处罚单》(附件六)。如拒不接受处罚,展馆有权进行:禁止施工、禁止入场、停止供电等处理方式,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三、需要在标准展位内进行简单施工的企业,必须前往安徽国际会展中心及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指定的服务台按照服务台流程办理施工手续,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附件一)领取“布展车辆出入证”(附件二),并交纳电费、施工押金等费用,“布展车辆通行证”为布展车辆该会期内在展馆通行的唯一凭证,一车一证,写明车号有效,摆放于驾驶室左前方,如发现未写车号或车号不符的,展馆安保人员有权没收证件并禁止车辆进入。
四、运送展品、资料或参展的车辆,请布展企业前往安徽国际会展中心及合肥滨湖会展中心指定的服务台登记车号,由服务台统一通知放行。
五、标准展位布展禁止使用双面胶、泡沫胶、透明胶、写真背胶、粘钩等难以清理的粘合方式,如确实需要粘贴的企业,请自觉前往服务台缴纳清洁押金,或购买尼龙搭扣进行粘贴。
六、标准展位布展严禁使用钉子、图钉、订书针等对展具有损的固定方式,一经发现,展馆有权依照相关赔偿标准进行索赔。
七、标准展位内严禁功率大于500W的用电器,如需使用,必须前往安徽国际会展中心及合肥滨湖会展中心指定的服务台按照服务台流程办理用电手续,并交纳电费等相关费用,如因电路过载而造成跳闸、烧毁展馆设施设备的,展馆有权向布展企业索赔,或没收插排、大功率用电器。
八、展会期间展品及物品的安全由布展企业自行负责。
九、标准展位的布展企业有特殊需求,例如加班、24小时用电、大功率用电(380V/63A以上的)等,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提出申请,遵守《24小时用电管理规定》(附件九)、《加班管理规定》(附件十)等规定,并提前办理手续,按照展馆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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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385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