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安徽国际会展中心及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的特装布展施工企业。其中未尽事宜,由安徽美展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展览服务部负责解释。
1、安徽国际会展中心及合肥滨湖会展中心布展期的开闭馆时间为8:30-18:00.每日17:30时开始清场,18:00准时闭馆。如需加班布展,应在当日16:30前到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费用。
2、布展人员进出展馆必须佩戴证件,自觉接受展馆保卫人员的检查,证件不得转借,丢失及时补办。
3、特装展位施工企业,须在入场前到服务台办理特装管理费及施工押金等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
4、布展施工必须在自有展台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范围跨区布展,不得在布展现场进行初加工,对擅自使用电锯、切割机及进行油漆施工者,我中心有权制止并处罚。
5、布展施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安徽国际会展中心及合肥滨湖会展中心的有关规定,禁止破坏展馆的一切设施及改变其用途和位置。严禁在展厅的墙面、地面、立柱、门窗、展具上钉钉、打孔、涂油漆等。如确有特殊要求,应提前向服务台申请并获得书面许可方能施工。如对展馆设施造成损坏,施工企业负责恢复或赔偿。
6、布展施工企业如需改动、拆除标准展位、包立柱、设置广告宣传品等,应到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费用,擅自施工者予以罚款。
7、特装展位布展及展会期间如需用电应向服务台申请并交纳相关费用。
8、特装展位的电源必须由我中心电工接驳,严禁布展施工企业私接电源及超负荷用电。布展施工企业不得使用镇流器,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安全规定的电器设备、线缆、开关插座等,对违规使用者,我中心有权要求其改正;如引发事故,我中心有权追究其责任。
9、安徽国际会展中心及合肥滨湖会展中心对标准展位的装饰限高为3米,特装展位限高为7米。有天花板的展厅,展台与天花板之间必须留有0.5米以上的间距。如特装展位需超高搭建,参展单位必须在进场施工前十五天将展台设计图、施工图交我中心审核,获得书面准许后方可进场施工。
10、特装展台的安全由布展施工企业负责,高空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展会期间,施工企业必须留有专人负责展台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11、布展期间,工具物品等由布展施工企业自行看管。布展期间,工具物品均不得出馆,如确实需要,须持主办方开具的《出门证》,并经展馆保卫查验后方可出馆。
12、展厅内严禁吸烟。施工过程中严禁使用汽油、香蕉水、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如确实需要,应提前向服务台申报并获得书面许可,在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13、在展会开幕前,所有布展施工企业必须参加由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无条件予以改正。
14、布展单位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将剩余材料、工具等物品清理出场馆,不得在展位外堆放展品、工具、包装箱等,如需寄存可到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对在通道、展位外堆放的物品,我中心有权予以清理。
15、展会(活动)结束后,由特装施工企业负责清除各自遗留的装修材料及垃圾,清除完毕后到项目经理处申请确认,确认合格后领取施工押金。
16、特装施工许可证不得转借、涂改,撕毁丢失无效。
17、特装施工许可证须加盖安徽美展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特装施工专用章方可生效。
安徽美展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