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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威海食品展消防安全规定、安全责任、豁免

来源:食品饮料展会食品博览会展会新闻|By 东仔 2014-06-02 09:32:56 阅读(582)

消防安全规定

* 展馆内严禁吸烟。

* 施工承办商须在进馆前15天向主场搭建商提交展台平面图、效果图、电路图等审核, 布展安全措施认可后方可布展。

* 展商、服务商在展览会全程中遵守下列规定:

1.  搭建展台必须采用阻燃或非易燃材料,并符合地方性防火法规要求。

2. 严禁携带明火、易燃气体和液体、能够着火或生成火花的物质,炸药、武器弹药、毒气或其它有毒、有放射性的物质或物品进入展览馆。

3. 展位搭建不准遮挡、埋压、圈占、堵塞展馆内的消防设备、电器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

4. 下列物品禁止进入展览馆:武器、枪支、刀、剑、弹药、炸药易燃物、放射物或其他危险物品;未经海关同意的进口物品;违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侵犯知识产权的物品;任何影响展会正常运作或被有关部门禁止的物品。

5. 展馆内任何地方严禁吸烟。主办方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和警告,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主办方或展馆有权劝其离馆或上报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6. 布展期间使用的包装箱、纸屑等杂物应在大会开幕前及时清理出馆,严禁将其堆放在展位内、柜顶或展位板壁背后,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 馆内所有展位及装修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顶, 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功能正常发挥。

8. 参展商在展览会开幕以前,必须接受展览馆卫生、安全和消防等部门的检查;必须对不符合规定的展品布置或展台装饰进行修改,使之符合各有关部门的规定;否则,将被取消参展资格,产生的损失由参展商自己承担。

9. 消防管理人员将巡视所有展览馆设施,有权制止任何潜在的可引起火灾的行为。

10. 主办方对参展商和参观者采取安全预防措施。若存在安全隐患,主办方保留拒绝任何参观者进入展览馆的权利。

11. 为确保良好的展览秩序,参展商应积极配合主办方使用门禁系统过程中的管理措施。

安全责任

1. 保险:参展商应加强自己展位的财物保管,为展品和其它贵重物品购买保险,以防失窃、丢失或包括火灾等引起的各种损失;为自己展位中的工作人员和特邀观众购买意外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期限应从进场一刻开始到所有展品、财物完全搬出场地为止,以确保物品得到全面保障。如果参展商未购买这些保险,主办方不对可能发生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承担任何责任。

2. 如参展商及其承包人、邀请的人员在展览会期间,因火灾、盗窃、爆炸、天灾或其它因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而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3. 参展商不得违反任何中国相关法律或法规、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 如果参展商违反展览馆和主办方的规定以及《参展合同》的约定,在采取“要求纠正”、“立即制止”违反规章的行为等措施后关闭违反规章的展台,由此产生的损失和损坏由参展商或承包人承担。

豁免

参展商对自身及搭建商在布展、展出和撤展期间的人身安全, 展品和财产的保险、维护和保管负责。如在展会期间, 参展商或其搭建商、参观者或其雇员因火灾、盗窃、爆炸、天灾或其他意外事故受到伤害, 展览会主办方以及展馆方不承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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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展会:第五届中国威海国际食品博览会 核心内容:第五届威海食品展